我院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浏览量:827 作者: 来源: 时间:2015-09-11 【字号:

2015年2月,经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复查合格,我院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

9月8日,我院院长杨承杰同志代表研究院接受了中国轻工集团公司董事长陈鄂生授予的荣誉证书。

陈鄂生董事长首先对我院继续保留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对我院在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中取得的成就给予了充分肯定。

杨院长号召全体员工放下荣誉、努力前行、与时俱进,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相关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